隨著經濟持續發展,城市化建設逐步擴大,企業間的競爭也日益激烈,各種各樣的廣告充斥在我們周圍,其中就不乏涉及違法搭建的廣告牌,此類廣告牌如何識別和處置成為了關注的焦點。行政主管部門又是如何判斷戶外廣告牌是否違建,違建廣告牌的認定依據是什么呢?如何處置違法搭建的廣告牌呢?
一、戶外廣告牌是否取得規劃許可
在城鄉規劃范圍內,任何建筑物和構筑物應取得規劃許可,并且按照規劃許可內容進行建設,沒有取得規劃許可或者未按照規劃許可內容建設的建筑物和構筑物,以及超過規劃許可期限未拆除的臨時建筑物和構筑物,都應被認定為違法建筑。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因此,大型戶外廣告牌作為構筑物,在城鄉規劃范圍內,如果沒有取得規劃許可或者未按規劃許可內容建設,則應認定為違法建筑。
二、戶外廣告牌用地是否違法
戶外廣告牌占用土地的,應取得土地主管部門批準。違法占用土地的戶外廣告牌應被認定為違法建筑。
一般來說,廣告牌違法占用土地有兩種情況:一是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設立戶外廣告牌;二是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設立戶外廣告牌。這兩種情況下設立的廣告牌都應被認定為違法占用土地的違章建筑。
廣告公司與村民簽訂《土地租賃協議》并在村民的承包地上設立廣告牌,屬未經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并且改變了土地農業用途性質,將農業用地改成建設用地,屬用地違法。
三、廣告牌是否違反廣告法禁止性規定
設立戶外廣告牌應符合《廣告法》等法律規定。戶外廣告牌違反《廣告法》禁止性規定的,包括利用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的,影響市政公共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消防設施、消防安全標志使用的,妨礙生產或者人民生活、損害市容市貌的和在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風景名勝區等的建筑控制地帶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區域設置的廣告牌,應認定為違法建筑。
在城市設置戶外廣告設施還應當遵守《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大型戶外廣告的設置應當征得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影響市容市貌的,或者沒有經過審批的戶外廣告牌,應當被認定為違法建筑。
因此,認定戶外廣告牌是否違建,應關注廣告牌設立是否獲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是否違反《廣告法》的禁止性規定。
四、對違建廣告牌的處置
對于沒有取得規劃許可或者未按規劃許可內容建設的廣告牌,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對于非法占用土地的廣告牌,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管;鄉村莊規劃區范圍內的違法廣告牌,由鄉鎮人民政府主管;對于戶外廣告影響市容市貌等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主管。
在認定戶外廣告牌為違建后,主管部門出具違法建筑處罰決定書,在規定期限內,當事人不拆除違法建筑的,發送催告函,經過催告仍不拆除的,作出行政強制執行決定,由行政機關強制拆除。侵占寶貴土地資源、影響城鄉形象、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建筑,應當拆!
負責拆違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在認定廣告牌違建的過程中,應關注廣告牌是否經規劃審批、用地是否合法、是否違反《廣告法》等法律法規,在違建廣告牌的處置中應當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保證程序合法合規。